第174章 提问:工藤优作写的推理小说使人模仿杀人,是否存在教唆犯罪? (第1/2页)
“大家来仔细看一下抄袭的段落。”
毛利兰指着白板上的文件。
此时的她,渐渐进入状态,讲话也逐渐变得流利起来。
“这一段是我方当事人,也就是原作者写的。”
“‘天非常的冷,北风呼呼地吹着,可怜的狸花猫已经饿得皮包骨头,它不得不放弃掉临时找到的可以避寒的草堆,跑到天寒地冻的路上去寻找吃食。’”
“而这一段是被告虎仓大介写的。”
“‘天冷得直让黑猫打喷嚏,还有冷风呼呼吹着,浑身发抖的黑猫肚子饿得咕咕叫,它不得不放弃掉温暖的草堆,跑出屋外去寻找可以果腹的东西。’”
“这两段内容、语境几乎一模一样,只是稍微修改了一下语法段落,就变成了自己的东西,这种抄袭方式就是纯粹的洗文,实在太可恶了,简直不把原创作者的辛苦成果放在眼里!”
说到最后,毛利兰的声音越来越大,情绪非常激动。
能看到,她头上的角已经竖了起来,又开始乱扭乱扭的,显得非常生气。
“小姑娘,你可不能张口就来啊。”
与毛利兰愤怒的情绪不同,对方律师却一副轻松的模样。
“关于原告和我方当事人的,就题材而论,这两种都是动物题材,本来就存在一定相似度。众所周知,动物的行为在人类看来是非常单调的,如果只凭借一些自然和狩猎行为,就断定存在抄袭,那就太可笑了!”
“这还不能叫抄袭?这两段话看起来根本就一样的!”
毛利兰生气地一拍桌子,发出剧烈的声响。
“小姑娘,你刚才没听到吗?”
被告律师显然非常嚣张,完全不把对方的抄袭控诉放在眼里。“
“我方观点已经阐述过了,段落相似是因为题材问题!两部同为动物题材,主人公行为存在一定相似度,有一些既视感是很正常的现象,你所说的完全不构成证据!小姑娘,我还是奉劝伱,你这个年纪还是回去多读点书,法律不是儿戏,法庭也不是十几岁的小朋友可以进入的地方!”
面对敌方律师的嘲讽,毛利兰顿时便怒道:“我才没有把法律当成儿戏,我已经和我妈妈学过好长时间了!”
后面这句“妈妈”的话一出,法庭上便又传来一阵哄笑声。
笑得最大声的是旁听席上的古美门。
他甚至站起身来,啪啪啪地给她鼓了鼓掌。
毛利兰眨了眨眼,这才意识到,自己不应该那么说话,脸色顿时红了下来。
“简直让我大开眼界啊!”
趁着法官敲锤子前,古美门马上又坐了下来,并且嘲讽了一句。
“你看就这个傻白甜,这种性格还想当律师?这不直接被对方牵着鼻子走?”
“你又来了。”
小哀虚了虚眼。
“既然觉得她不适合当律师,那你之前还去指点她,让她先从民法开始学?”
“我找个乐子不行吗?”古美门翻了个白眼,“当律师最重要的就是冷静的判断,在法庭上要做到临危不乱,从容面对,否则对方随便一个语言诱导,你就中招了,就跟她刚才一样,什么跟妈妈学的话都出来了,不惹人发笑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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